一、试卷复核
各教研室要组织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业务骨干教师对试卷进行复核。
1、复核教师负责复核阅卷教师阅卷质量,检查阅卷教师是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阅卷要求阅卷,各大题得分是否与本大题各小题合计分数一致,总分统计是否有误,是否有漏阅、错阅的试题等。
2、复核时,若发现阅卷教师有漏阅、错阅或在掌握标准方面和阅卷规范化方面有不当之处,应及时予以纠正。如有不同意见,应与原阅卷人协商解决,如意见还不能统一,应请示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小组审定。凡改动的分数,复核教师必须在改动的分数下方签署姓名和改动时间。如发现个别阅卷教师差错较多或发现带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小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3、复核人必须在辽宁工业大学试卷复查评价表评价人处签署全名。
二、检查阅卷质量
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阅卷质量检查的组织工作,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小组负责试卷评阅质量进行抽查工作。检查的项目主要有:
1、检查是否有错阅、漏阅的试卷。
2、教师阅卷是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阅卷,掌握标准是否始终一致。
3、阅卷记分方法、阅卷标记是否规范;简答题、论述题和计算题是否根据评分标准在答案要点处标出要点得分;每小题题首、大题题首是否记上得分。
4、阅卷教师、合分教师、校核教师是否按要求签名,签名是否规范。
5、成绩更改的试卷,合分教师或校核教师是否已签名,是否有随意改动分数和替答试卷的现象。
6、各题成绩及总分数字书写是否清楚、工整。
7、试卷合分是否准确。
8、试卷是否有损坏的现象。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