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重要手段。为加强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创建良好学风、教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2004年《辽宁工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试卷命题原则
1)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原则上为闭卷,若采取考试方法改革等其他方式进行考试,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2)命题原则
命题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既紧扣教材,又联系实际,既有广度和深度,又能如实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较好地评价课程的教学效果;应对考试内容、题型、题量、难易程度、学生能力层次等进行总体设计,组成试卷。整卷试题应具有较高的效度、信度,并有适宜的难度、区分度,能使考试成绩合理分布。
二、试卷命题要求
1) 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命题工作,试卷与试卷命题审批表在考试前两周交教研室主任与教学院长审核。在2~3个教学周期内完成专业课卷库建设,力求做到教考分离。
2)试卷总分为100分。所有考试试题均要求命题人按教学大纲要求同时提交两套难度、广度、份量相当的试题,即A、B卷,且两套试卷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20%。同时提交的标准答案应准确、全面、简洁、规范,规定各大题及小题分数分配、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
3)试题内容要求:
① 依据教学大纲目的与要求命题。命题内容对大纲、教材的覆盖面不得少于90%,要做到试题分布范围广泛,知识覆盖面大,难易相当,并力求提高试卷的信度和效度。试题中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的基本内容的题目约占70%,综合性的题目约占20%,较难的题目约占10%,其中客观题目原则上不超过20%。考试时间:总学时48学时以上的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试题表述以教材为根据,专业术语必须与教材一致。
② 试题类型要多样化,各门课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内容的需要确定题型。各种题型所占比例要合理,试题类型应不少于4种,客观题包括名词解释、填空题、选择题等记忆类型题目。每类题型均应标明总分值及小题分值(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三种题型的每小题可不标明小分,其它题型必须有小题分)。
③ 试题难易程度要适当,题量和考试时间要吻合,题目难易分布要科学。
④ 试题之间答案不能重复,试题及其答案之间不能有提示性内容。
⑤ 试题文字表述要规范、准确、简明,图表工整、清楚、准确,标点符号要正确、清楚。
三、试卷格式
试卷及标准答案一律使用模板统一规定的格式,做到规范、统一,并按规定一律打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