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协发〔2019〕 号
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团市委,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在符合《通知》中“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辽宁省优秀专家;
2.入选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
4.曾获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5.曾获辽宁青年科技奖;
6.系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7.其他特别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分配给我省候选人推荐名额15名。请各推荐渠道按照《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择优推选候选人人选,确保推荐质量,宁缺毋滥。
人选推荐采用限额推荐方式,推荐渠道及名额如下:
(一)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团市委联合推荐本地区候选人人选。
沈阳市、大连市推荐名额不多于8名;其他市推荐名额不多于5名;
(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可分别推荐不多于5名候选人人选;
(三)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推荐名额不多于2名;
(四)高校科协推荐名额不多于2名。
三、组织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成立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印发通知。
(二)各基层法人单位向所在市科协、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省直有关单位推荐候选人。
(三)各市、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和其他推荐渠道向省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人选(第一次报送材料)。
(四)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五)省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拟推荐候选人。
(六)省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推荐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公示期满,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
(八)各候选人按照《通知》要求网上填报。
(九)各推荐渠道按照《通知》要求,第二次报送材料。
(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纸质材料报中国科协。
五、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渠道严格按照《通知》中推荐工作要求执行。
(二)各推荐渠道第一次报送材料用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成立的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评审。
(三)第一次报送材料时,按照候选人人选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卫生计生委部门意见,并出具相关证明。
(四)评审会后,入选候选人进行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进行第二次材料报送,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五)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各市推荐的,同时加盖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公章;省级学会推荐的,加盖学会公章;高校科协推荐的,加盖高校科协公章。
2.《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省推荐机构评审用)一式2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9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5.《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
请各推选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推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有关附件材料和保密审查证明不需要电子版)报送省科协组宣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建
电话:024-23221497,23221693(传真),13700013057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2室
邮编:110167
电子信箱:lnkxzxb2006@163.com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省推荐机构评审用)
3.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人选信息汇总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2019年9月 日
附件1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
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
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协发组字〔2019〕43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在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为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人生出彩搭建舞台,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5名;
2.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可分别推荐候选人30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10名,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5名,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可推荐候选人2名;
3.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30名;
4.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可推荐候选人15名;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5名;
6.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候选人2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1名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注意事项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不得从其他渠道推荐和提名;其他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审管理系统http://qwyc.cast.org.cn/,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候选人注册密码”另行发送。
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上传。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荐的,加盖有关司局公章;地方推荐的,同时加盖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式5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或提名专家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材料可由推荐单位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材料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每天8:30—16:30;以快递方式邮寄的,请严格按照邮寄地址信息填写,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于11月5日前寄出,逾期无效。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六、组织领导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联合成立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评审工作,对评审期间收到的举报和投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中国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
附件2
编号:
中 国 青 年 科 技 奖
推 荐 表
(省推荐机构评审用)
人选姓名
专业专长
推荐渠道
工作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 |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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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此表仅用于省领导工作委员会评审及省科协存档,A4纸规格打印。
2.人选姓名:填写推荐人选姓名。
3.推荐渠道:填写推荐渠道名称,其中由市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联合推荐的,填写4家单位的名称。
4.工作单位:填写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5.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具体的职务,如“教授”“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等,请勿填写“正高”“副高”等。
6.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属于内设机构职务的应填写具体部门,如“XX大学XX学院院长”。
7.单位所在地:填写辽宁省。
8.声明:由候选人人选本人对全部附件材料审查后签字。
9.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人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
候选人人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实际就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就职单位应同时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10.推荐单位意见: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推荐的,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市相关单位联合推荐的,由市级科协负责人签字,加盖市级科协公章;省级学会推荐的,由理事长(会长)签字,或理事长(会长)授权的副理事长(副会长)签字,并加盖相应省级学会公章。
一、个人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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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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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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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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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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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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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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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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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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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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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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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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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政府机关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其他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其他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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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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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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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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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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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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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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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学历(从大专或大学填起,6项以内)
三、主要经历(8项以内)
四、重要学术任(兼)职(8项以内)
五、重要科技奖项情况(8项内)
六、获重大人才培养奖励计划、基金资助项目情况(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5项内)
七、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本栏目是评价被推荐人的重要依据。应详实、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的贡献。限2000字以内。 |
八、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摘要
本栏目是“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内容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荐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或技术推广情况。限500字以内。 |
九、发表论文、专著的情况
论文须注明论文名称、论文作者、发表刊物名称、发表日期、刊物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信息;专著须注明专著名称、出版单位名称、出版年份等信息。 |
十、科技成果应用情况或技术推广情况(技术实践类、普及推广类填写,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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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
本人对以上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对其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候选人人选签名: 年 月 日 |
十一、推荐意见
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由候选人人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候选人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意见,并对候选人人选《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限300字以内。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的评价,限300字以内。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