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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校优秀论文推荐与二辩实施办法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达到本科生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根据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校优秀论文推荐与二辩的实施办法。

一、校优秀论文推荐办法

学院成立校优秀论文推荐评审小组,对各答辩组评出的优秀论文进行评审,对学生毕业过程及答辩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校要求的比例评出相应论文,参加学校优秀论文评选。

二、二辩的实施办法

实行二次答辩制度。

1)导师推荐,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及论文写作过程中不积极认真,未按照教师的指导意见进行设计工作、写作和修改、论文质量较差的,指导教师可以直接要求学生参加学院的二次答辩;

2)在各环节检查中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相关文档,未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上交论文的学生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直接参加学院安排的第二次答辩;

3)未参加院开题、校中期检查、正常毕业答辩者;

4)毕业论文评阅小组认为论文存在问题,评阅成绩不合格者;

5)首次答辩成绩是各答辩组最后一名;

6)填写校外毕业设计协议书,在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

二辩时间及程序按校规定进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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